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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禁白”治污保“圣洁”

2008年05月06日

李怀岩

上世纪90年代末,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作出禁止使用塑料袋的规定。如今,香格里拉城区或乡村,很难发现塑料袋的踪影。

“禁白”已推广到迪庆州的每个角落。

白色污染之殇

迪庆州地处青藏高原东部,是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核心地区,对长江、澜沧江中下游的环境安全起着“门户”作用。

上世纪90年代末,香格里拉旅游业起步。美丽的藏区风光吸引了大量游客,但随处可见的塑料袋,给当地造成了环境污染与视觉污染。

“香格里拉实施‘禁白’之前,城区附近塑料包装袋满天飞舞,公路沿线的树枝和荆棘上,挂满了被丢弃的塑料制品。”迪庆州环境保护局自然保护科负责人刘爱梅说。

“禁白令”:迈出治污第一步

1999年起,迪庆州以香格里拉县为试点,开展“禁白”工作。

香格里拉县环保局实施“禁白”的第一步,是动员全县社会各界捡拾丢弃的塑料袋。在城区职工带动下,下属各个村镇的上万名群众,积极投入废弃塑料袋清理工作。

2001年,香格里拉县政府出台“第8号令”,明确了政府向“白色污染”宣战的决心。

这一“禁白令”明确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香格里拉县境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提供、使用塑料袋。

“禁白令”发出后,香格里拉县迅速抽调工商、旅游、城建、环卫、卫生等部门的骨干人员,联合组成了“禁白”综合执法队,对香格里拉县塑料袋批发商所持有的塑料袋进行有偿回收,对零售商则明确要求不准再出售塑料袋。

2004年,《迪庆藏族自治州一次性塑料袋污染环境防治管理条例》出台。《条例》指出,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是迪庆发展旅游的窗口行业,应当负起宣传教育责任,使游客在欣赏香格里拉秀美风光的同时,自觉加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行列,共同呵护和建设好迪庆香格里拉这块“宝地”。

建设“圣洁绿洲”

据香格里拉县环保局人士介绍,香格里拉县实施“禁白”初期,综合执法队每天没收的塑料制品包括:塑料纸杯、塑料袋、一次性快餐盒、酒店塑料杯套等。

为了动员全县群众积极参与这项工作,“禁白”工作人员通过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品、流动宣传广播、报纸电视宣传等方式,开展“禁白”动员。工作人员还深入商店、铺面、农贸市场,向摊主宣讲“白色污染”对市容市貌、人体、土壤、家畜以及水生物造成的危害,要求他们不出售和提供塑料袋以及不可降解餐盒。

随着“禁白”工作不断深入,迪庆州逐步确立了源头控制、回收利用、部分禁止、鼓励替代的管理原则。通过征收回收处置费的办法,控制人们过度使用塑料袋的行为,最终达到了源头减量的目标;建立回收利用网络,对塑料袋采取回收利用措施,通过回收利用提高塑料袋再生利用率,减少废塑料袋给自然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对使用量大、危害严重,且难以回收利用的超薄塑料袋,实施禁止出售及使用。与此同时,鼓励开发和生产对环境污染较小的替代产品,提供广大民众使用。

眼下,在香格里拉,人们普遍使用布袋子、菜篮子。

(责任编辑:王政 段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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