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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出台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规范性文件 |
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 人民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案,是人民代表参政议政、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提案是政协委员进行协商、 监督和参政议政最直接、最有成效的方式。几年来, 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高,提出的建议案和提案的质量越来越高,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就是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是香格里拉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从政府工作的角度看,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集中委员及各阶层人民群众智慧、反映委员和各族群众意愿、代表广大人民利益要求的建议和提案,认真办理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推动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改进政府工作,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带领全县人民共同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几年来的实际办理,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在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职责不清、转办不明、分类不细,答复文不规范等,因此,由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制订了《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法》(初稿)。 目前,该规范性文件初稿已向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29位领导征求了意见,通过梳理、修改,《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法》已三易其稿,日趋完善。按照《云南省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129号政府令)的要求,初稿已完成了登记、备案等前期准备工作, 待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将公布施行。该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做好人民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规范办理工作程序,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责任编辑:王政 段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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