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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

关于对独克宗古城游览参观点收取门票的公告

各旅游企业:

根据迪发改收费 [2007] 27号文《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独克宗古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试行) 的通知》和迪旅发收费[2007]40号文 《关于执行独克宗古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要求, 独克宗古城游览参观点将于2007年10月8日正式按照迪发改收费[2007]27号文以及《云南省旅游条例》相关规定执行门票价格,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一、独克宗古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联票制和分票制,具体门票价格为:

( 1)独克宗古城联票价格为50元/人·次(含红军长征纪念馆、迪庆州博物馆、大佛寺及吉祥胜幢)。

( 2)独克宗古城三个游览参观点门票分票价格分别为: 大佛寺及吉祥胜幢门票价格为30元/人·次。红军长征纪念馆门票价格为15元/人·次。 迪庆州博物馆门票价格为15元/人·次。 并根据云计收费[2001]813号文及云发改价格[2007]222号文件精神,独克宗古城游览参观点对儿童、持离休证的离休人员、 70岁以上老人、 残疾人予以免费; 对军人、学生予以半价优惠。门票价格管理的其它规定严格按两个《通知》执行。

二、独克宗古城游览参观点门票的经营与管理,具体由香格里拉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下属独克宗古城保护开发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子公司实施。

三、独克宗古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自 2007年10月8日起执行,试运行期为两年,试运行期结束前三个月由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保护开发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有关程序报政府价格部门重新核定门票价格。

 

香格里拉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

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保护开发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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