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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香格里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我县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根据(云人[2004]37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迪政办发[2003]49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各单位上报的2006年增人计划及2007年增人计划,经州人事局审核及2007年6月30日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对我县级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现将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凡属香格里拉县生源(具有香格里拉县户籍,且父母一方必须在本县工作或务农)、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符合报考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不受地域限制。非师类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教师岗位。 (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05年至2007年内任何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6、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前,凡是被其他机关确定公务员拟录用人员或被事业单位招聘为工作人员(包括试用期)或被国有企业招录为正式职工(包括试用期),一经查实,都将取消其招考录用资格。如果在笔试后发现,其资格条件由下一名顺延递补; 7、为了促进和稳固我县乡(镇)各项事业的发展,有效解决乡镇专业技术人员流动频繁、总量严重不足的实际,报考乡镇岗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乡镇户籍的招考对象。 三、招考计划、岗位及要求 根据(迪人[2006]19号)《关于下达2006年增人计划的通知》及(迪人[2007]21号)《关于下达2007年增人计划的通知》:县属6个事业单位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4名。其中84个乡镇岗位,按各用人主管部门所报类区划分(为促进和稳固各乡镇事业的发展,有效解决边远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的实际,根据各乡镇、村所处的地理环境、交通情况、文化基础、医疗条件、海拔高度等因素将其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不定类区四类,并按类区划分制定相应的最低工作年限)进行招考。(具体详见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必须携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毕业院校及相关单位出具的各种证明一概不承认)、身份证、户口薄原件、推荐表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非师类毕业生还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一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比例的要进行笔试考试,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紧缺急需专业和特殊艰苦行业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云人[2007]9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可以开考。 3、报名方式:考生必须到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要求上只要一项不符合的,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要积极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 4、报名时间: 2007年7月2日—7月11日,上午9:00—下午17:30,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地点:康巴酒店附楼三楼会议室。 6、考试费用:根据云计收费[2003]110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交纳80元考务费。 7、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于7月25日、7月26日到香格里拉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8、报名咨询电话:香格里拉县人才服务中心(8222722)。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考试用书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出版,主编:张昌山),考试用书不统一提供请自行到香格里拉图书城购买。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考试总成绩的65%。 笔试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进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祥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内容以考察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5%。 按笔试总成绩加民族照顾分(根据迪政办发[2003]49号文件)《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按不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加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面试按照(迪人[2004]14号)《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生面试的形式、内容由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州人事局和县政府审批后进行面试。 面试时,考生必须出具《毕业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及招聘 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65%,面试成绩占35%的方法计算合成分(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加民族照顾分再加面试成绩分数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笔试),根据录用岗位数,按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合成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在监督组指导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公布第一榜;参加面试人员公布第二榜;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县人事部门办理招聘手续后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办理人事代理。 七、聘用 1、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新招聘工作人员须按要求在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最低工作年限要求(按类区划分制定)的聘用合同。聘用手续按《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云人[2000]42号)、《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云人[2002]7号)、《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试行办法》(云人[200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2、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在聘用期内,如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被聘用人员,未满所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个人提出辞职、调整单位和岗位的,视为违约,按《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云人[2000]42号)、《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云人[2002]7号)作解除聘用合同处理,在本县范围内一律不办理交流调配手续,可按有关规定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在聘用期内,经用人单位同意及个人意愿,被应征入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被解聘人员如在解聘后一年内,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再次进入事业单位就业的,参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规定,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及承认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除去待业时间,其工龄合并计算;一年之内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聘用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解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或个人意愿,可在原单位内继续优先聘用,也可在本系统内调整聘用。 3、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见习、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聘;不合格者经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七、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事、主管部门在公布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2、招考工作由人大、政协、监察等部门组成监督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从事考试、考核、录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制度。考录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香格里拉县人事局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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