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你的位置:/香格里拉政务公众网/政务公开/重要事项通告200701 |
| 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公告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七彩云南保护行动”, 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的发展思路,为建设和谐美好香格里拉,切实保护我县的生态环境, 严历打击目前我县境内出现的非法盗伐偷运林木现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近期将开展林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时间:2007年2月13日至3月30日止。 二、专项整治行动内容: 1、全面检查督促《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材管理工作的意见》(迪政发[2006]44号)落实情况; 2、严历打击我县境内出现的非法盗伐偷运林木行为。 三、专项整治行动要求: 1、要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林场(站),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限内将(迪政发[2006]44号)文精神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县人民政府; 2、专项整治行动期限内,全县境内停止一切林木运输行为,凡盗伐偷运林木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和交通、盗伐等违法工具; 3、专项整治行动期限内,曾有过盗伐偷运木材行为者,主动到县森林公安部门自首的人员,可以从轻处理,过时未来自首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4、专项整治行动期限内,对盗伐偷运木材的不法行为进行举报的人员,县人民政府将以资进行奖励并严格保密举报者相关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2637) 5、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林场(站)要加强林政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凡在各辖区管理范围内,出现砍伐、盗伐、运输林木和非法交易林木事件,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
|
版板所有: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 电话:0887-8222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