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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人员办理入户,应向入户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证件?

回答:

回国人员办理入户,应向入户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本人护照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2)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开具的入户证明信;

(3)非本派出所注销户口的持注销地派出所户口项目证明;

(4)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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