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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晚婚晚育?

答:

(1)、国家提倡晚婚晚育,凡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2)、女方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尚不满24周岁的,可享受晚育待遇。

(3)、符合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上述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单位分配住房时,可将超过晚婚年龄的年限计入工龄(30周岁后不再计入)。

对实行晚婚晚育的农民,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减免当年义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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