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香格里拉政务公众网/办事指南/公检法司/自诉案件的范围是哪些?


自诉案件的范围是哪些?

答: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 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版板所有: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 电话:0887-822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