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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县将对优秀村(居)委会干部实行奖励
2008年05月09日 为进一步调动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年内,香格里拉县根据有关规定, 在全面实施提高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基本补贴的基础上, 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的原则,对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实行岗位奖励。 据了解,岗位奖励将实行按年度量化考核评定村(居)委会工作业绩与兑现岗位奖励相挂钩的办法。考核分为村委会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社会稳定四个方面。考核评定工作采取逐级报批的办法,由各乡镇推荐考核,县委、县政府审批表彰,同时上报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备案。香格里拉县还将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乡镇领导干部考核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标准。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每年奖励3000元。连续两年以上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符合《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条件的,在公务员招录和调任中优先予以选录。
(责任编辑:王政 段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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